今年以来,国内生成式人工智能热度高涨,大模型“浪潮”此起彼伏。在产业竞速未来赛道的同时,也亟须系上“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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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这也是我国首个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的规范性政策。
划出“红线”力保技术安全
《办法》将保护使用者的个人信息安全摆在了重要位置,明确提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义务。同时,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不得非法留存能够识别使用者身份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使用者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明确纳入了网络平台责任的规制范围内,让违规违法者无灰色地带可躲。
分级分类监管留足创新空间
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要求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特点及其在有关行业和领域的服务应用,完善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科学监管方式,制定相应的分类分级监管规则或者指引。
《办法》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不作“一刀切”,体现出我国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研究与应用方面的支持和鼓励,为创新留足了发展空间。
利好大模型多领域加速落地
《办法》明确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框架、芯片及配套软件平台等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鼓励采用安全可信的芯片、软件、工具、算力和数据资源。
利好大模型大规模商用的推进和企业级应用的有序发展。
在政策与技术的共振下,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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