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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黄铮 通讯员 蔡祖峰 纪甜一 葛琛)8月23日,《咸宁市贯彻进一步改善全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十条措施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会上,咸宁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舒昌俊就如何提升民营企业融资获得感和满意度回答了记者提问,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大力推进民营企业上市、大力推广“咸融通”平台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
咸宁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舒昌俊出席发布会。黄铮 摄
舒昌俊介绍,咸宁市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咸宁市金融机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办法》,将各银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充分调动银行机构信贷投放积极性。
咸宁市担保集团对民营企业收取担保费一律不超过1%,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0.5%收取,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出台《咸宁市“再担园区贷”实施方案》,重点支持园区内企业,单户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企业担保费率低至0.5%。大力推广各类担保贷款产品,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截至7月末,咸宁市“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22.13亿元,在保余额约33亿。对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市级奖励金额由原来的300万提高到500万元,并实行“分阶段免申即享”,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产生的中介成本实现全覆盖。
通过“咸融通”平台,已解决140.93亿元融资需求。该平台上线了超过150款金融产品,能够有效地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打通银企对接的“最后一公里”并实现了“一号通办”,企业可通过“鄂汇办”账号登录“咸融通”,享受“一站式”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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