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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通辽市人社局不断提升农牧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质效,开展农牧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通过在全市范围设立农牧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以下简称速裁庭),进一步为农牧民工保“薪”护航,守护农牧民工的“钱袋子”。
“速裁庭”充分发挥劳动仲裁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负责处理农牧民工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实现农牧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快立”,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做到有案必立,实行全程优先处理,申请材料齐备且符合受理条件的,第一时间予以立案;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当场告知补正材料。
“快调”,对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引导当事人合理预期,开展“案前、庭中、审后”案件全过程调解工作,切实加强与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调解,力争案件快调,案结事了;对调解不成的,快速进入仲裁程序。
“快审”,对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全程优先处理,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后续仲裁事项一次性通知双方当事人。对涉案金额较小、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明晰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推动案件科学分类、繁简分流。
“快结”,对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现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审结;对符合终局裁决的,严格执行终局裁决相关规定,适用终局裁决。
截至8月23日,通辽市直及旗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农牧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全部挂牌成立,实现全覆盖。自8月以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农牧民工工资争议案件143件,审结案件140件,其中,调解结案101件,为145名农牧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04.3万余元,实现农牧民工工资争议案件100%由速裁庭办理。(包乌兰)
来源:通辽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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